云南省94名退役运动员得到妥善安置
根据云南省云政发[1993]1号云体联[2004]70号文件精神,由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2004年云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会议。云南省政府、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体育局的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全省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人事部门也参加了会议。会上,省政府钱副秘书长代表吴晓青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表达了省政府对我省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好退役运动员的分配安置,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的体育人才投身于体育事业,为国争光,为振兴云南体育做出贡献。
出席会议的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也作了重要发言,他们表示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及“文件”精神做好安置工作,积极配合各用人单位尽快把待分配运动员安置到位,为他们提供一切便利。云南省体育局 查局长在发言中代表省体育局,衷心感谢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云南体育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并表示要用实际行动刻苦训练、严格管理,以科学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迎接八月在希腊举行的雅典奥运会和全国第十届运动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全省人民的厚爱和支持。
竞技体育工作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凝聚人心,振奋民族精神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我省提出“以全国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以及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尤其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实现我省运动员参加奥运会零的突破”的竞技体育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全省体育战线的共同努力,
尤其需要广大运动员发扬“祖国之上,团结拼搏,敬业奉献,科学求实,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中华体育精神。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竞技体育的竞争性和特殊性,一部分运动员因年龄的不断增长等因素,必须退下来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同时,又要补充一部分年轻队员继续攀登竞技体育的高峰,这是竞技体育工作的客观规律,也是竞技体育的特殊性。
此次退役待分配的运动员共有94名,按照云政发[1993]1号文件精神将一次性妥善安置,其中,符合在昆明按干部安置的有34人;按工人安置的有25人(分别由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昆明市负责协调安置),应回原籍安置的干部有12人;工人有23人(分别由所在地、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置)。会后,用人单位与体育局各训练部门现场办理了个人资料接交手续。(李仕会: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