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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7日至29日,香港体育代表团一行6人访问昆明,与云南省体育局签署了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
云南和香港的体育界一直以来都有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我省曾多次派队参加在香港举办的青少年网球比赛,我省体育科研人员和游泳等项目的教练员也到香港体育学院和有关体育俱乐部学习、任教;香港游泳队、自行车队多次到我省高原训练,在我省进行高原训练的香港自行车选手黄金宝在国际、国内大赛中成绩优异,青少年跆拳道、老年网球等项目的民间交流也非常频繁。
2004年6月,由云南省体育局副局长鲁继明带领的云南体育访问团一行5人赴香港参加“滇港澳台跆拳道夏令营”活动,在港期间,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先生会见了云南体育访问团一行。会谈中,双方一致认为,滇港体育界有着较长的交流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两地同在“泛珠三角”地区,体育文化的互补性强,应该在泛珠三角“9+2”的框架下,进一步扩大体育交流的领域,促进体育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为推动滇港体育交流经常化、规范化,双方达成了签署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的意向。
随后,经多次磋商,根据滇港体育交流的实际,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和云南省体育局拟定了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并报国务院及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是香港继北京、上海、广东后,与内地西部省份签署的第一份体育交流协议,它提出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科技和体育产业四个方面由两地政府建立平台,鼓励民间参与,促进体育发展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这一备忘的签署,必将有力地促进滇港体育的发展。
香港体育代表团在昆期间参观了高原训练基地设施,与云南体育界进行了交流座谈,双方提出建立滇港体育交流的机制,从三个方面深化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扩大昆明高原训练在香港的影响,加强竞技体育方面的合作;推介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体育文化,争取2006年初在香港推出云南民族民间体育展演;利用香港国际体育活动策划及管理的经验和人才资源,共同推进云南体育旅游和国际体育赛事的组织和开发,通过政府促进,民间参与,形成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的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品牌。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下设11个司、局,香港民政事务局负责人权宗教、公民教育、青年事务、文化艺术、体育康乐、文物保护、市政园林建设等政府事务,在香港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现任局长何志平。香港民政事务局对体育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设施建设及管理,健身咨询和指导及各种精英体育支持计划项目达到政府引导体育发展的目的,香港政府对体育的管理模式对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体育事业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香港方面认为云南在高原训练和民族体育方面很有特色,双方可以在合作中达到互惠双赢。
香港体育代表团的嘉宾有:
代表团团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局长 何志平先生;
香港民政事务局 首席助理秘书长
潘太平先生;
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新闻秘书 梁文滔先生
香港民政事务局总康乐事务经理
黄黎月平女士
香港民政事务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理助理署长陈若蔼女士
香港民政事务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高级康乐事务经理张观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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