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检测各年龄段都有了综合评价标准

 

1996年国家体委颁布了《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后,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的中国国民体质监测系统课题组现又制定了《中国学龄前儿童(3~6岁)体质综合评价标准》、《中国儿童青少年(7~22岁)体质评价标准》(本标准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和〈中国老年人(男子60岁以上,女子55岁以上)体质综合评价标准〉。至此,中国已有了3岁以上至老年人体质评价标准。检测指标系用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1997年中国成年体质监测、1998年全国儿童、老年人体质调研的指标。

各地在为人民群众体质检测时,有需要上述〈标准〉的,可与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联系。电话:0871-33106033148040315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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