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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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 竞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云农(党直)字[200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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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局、体育局 ( 文体局 ) 、农民体育协会: 经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竞赛工作会议研究,现对竞赛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运动员资格的规定 严格执行《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关于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届时将请公安部门进行身份审核。为确保运动员资格审查及比赛编排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代表团第二次报名时务必提供规程总则规定的完整材料(代表团成员近期一寸彩照2张,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人生保险证明材料及代表团团旗 ) 。 二、关于运动员兼赛的规定 运动员不得跨大项兼赛,单项兼赛按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三、部分项目具体规定 ( 一 ) 武术。竞技套路全能项目中“自选太极类全能”包括太极拳、太极剑,去掉“各选一项''。比赛时间要求为:传统拳术、器械单练和对练套路( 太极拳出外 ),时间不得少于50秒、不超过1分30秒;太极拳类和民族拳的拳械单练和对练套路,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集体项目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 二 ) 田径。“60米麻袋跳搬运粮食比赛''项目,麻袋改用编织袋;“100米 推轮胎赛跑”项目,男子采用东风牌汽车轮胎,直径1米;女子采用农用车轮胎,直径 0.73 米 。 ( 三 ) 民兵军事三项。比赛服装( 夏作训服、胶鞋)和装具(子弹袋1个、手榴弹袋1个、军用水壶1个、军用外腰带1条)由各参赛单位自备。 ( 四 ) 篮球。在第二次报名及资格审查后,抽签决定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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