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

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竞赛相关规定补充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体育局(文体局)、农民体育协会

  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将于2008年5月18日至24日在德宏州潞西市举行。现将竞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面有关规定

  (一)根据《云南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程的通知,各州市负责竞赛的联络员于 2008年4月15日,统一到德宏州体育局进行第二次报名, 须提交代表团全部成员(含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团部人员)近期一寸彩照二张、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人身保险证明材料和代表团团旗。报名后 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各代表团运动员不得跨项兼赛。如田径运动员不得同时兼报民兵军事三项等其他项目。

  (三)篮球第二次报名及资格审查确定名单后,抽签决定分组名单。

  (四)武术竞技套路全能项目:自选太极类全能(太极拳、太极剑)。传统拳术、器械单练和对练套路(太极拳出外),时间不得少于50秒、不超过1分30秒;太极拳类和民族拳的拳械单练和对练套路,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集体项目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二、比赛场地和器材

  (一)田径,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负重越野跑,起终点设在体育场、途经芒市大街中段(往返)。 60米麻袋跳搬运粮食比赛,麻袋改用编织袋制作;100米推轮胎赛跑,男子采用东风牌汽车轮胎,直径1米;女子采用农用车轮胎,直径0.73米。

  (二)民兵军事三项五公里武装越野,起终点设在体育场外,途经芒市大街北段(往返)。比赛服装(夏作训服、胶鞋)和装具(子弹袋1个、手榴弹袋1个、军用水壶1个、军用外腰带1条)由参赛单位自备。

  (三)武术比赛场地设在老年体协网球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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