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跤竞赛规程

一、日期及地点:

   2004年9月25日至10月在红河州个旧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按规程总则执行。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古典式、自由式:

      级别:50公斤、54公斤、58公斤、63公斤、69公斤级、76公斤级、76公斤以上级。

(二)女子:自由式:

      级别:48公斤、51公斤、55公斤、59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三人,运动员古典式七人,男子自由式七人,女子自由式四人,各项运动员人数不得互相调剂。

(二)每个级别每单位限报运动员二人,每个运动员仅限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兼项。

(三)年龄规定: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2004年骨龄男为18、女为17.2)。

(四)参加比赛所有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五)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按云体发[2002]170号文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证,无注册证者不允许参赛。

(六)报名不足三人的级别处理办法:1、向上升一级。 2、向下降一级。3、弃权。

五、竞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在八人以内的级别采用单循环,九人以上的级别采用分组循环,然后小组同名次决赛的办法进行。

(二)各单位报名后可在赛前十天电报更改名单(包括调级),赛前一天中午12时前(技术会上)可在同级别中换人,但所调换的队员必须符合大会对运动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每更改一处,需交更改费50元。

(三)规则:采用国家体委审定公布的2000年国际式摔跤竞赛规则和最新补充规定。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个人:每个级别取前八名,按9、7、6、5、4、3、2、

1计分;前三名授予金、银、铜奖牌。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项目不再列项。

(二)团体:男子古典式、自由式、女子自由式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计分办法:按每单位运动员在各级别比赛中被录取名次的得分多少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三)体育道得风尚奖:集体评三个队,参赛运动员人数十人以内的队评一人,十一人以上的队评二人;裁判员、工作人员各评五人给予奖励。

七、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按总则要求于2004年6月10日派专人到个旧市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二)各队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八、裁判员: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名单另行通知,于赛前三天到大会报到。

九、经费:差旅费、骨龄检查费各队自理,食、宿费另行通知。

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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