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操竞赛规程

一、 日期及地点:

2004925日至101日在红河州个旧市举行。

二、 参加单位:按规程总则执行。

三、 竞赛项目:

(一) 男子丙组:自由体操、山羊、吊环、跳马、双杠、单杠、蹦床。

(二) 男子乙组: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三) 女子丙组:低单杠、平衡木、自由体操、跳马、蹦床。

(四) 女子乙组: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跳马

四、 参加办法:

(一) 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二人,运动员男、女丙组各六人。乙组各二人。共十九人。

(二) 年龄规定:

1、 男子丙组为11岁(即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骨龄2004年为12.6

2、 男子乙组为15岁(即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骨龄2004年为17)。

3、 女子丙组为9岁(即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骨龄2004年为10.6)。

4、 女子乙组为12岁(即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者。骨龄2004年为14)。

五、 竞赛办法:

(一) 丙组均进行团体、全能、单项比赛。

(二) 乙组只进行单项比赛。

(三) 第一轮比赛后确定团体、全能名次和录取单项决赛名单。

(四) 团体:各单位男、女各六名运动员参赛,各单项上场五名运动员,取各单项前四名成绩分别计算团体总分。

六、 裁判员: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

七、 规则:采用国际体操最新规则及本次比赛特定规则执行。

八、 录取及奖励:

(一) 丙组团体、全能、单项均录取前八名给奖。并按97654321计分。

(二) 乙组单项取前八名给奖。

(三) 成绩相等的处理:

1、 团体总分相等,则看单项成绩评定。

2、 全能总分相等,则看单项成绩评定。

3、 单项成绩相等,则看全能成绩评定。再相等看全能成绩中的单项成绩评定。

(四) 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男、女各评一队,运动员每队男、女各一人,裁判员、工作人员各评五人。

九、 报名及报到:

(一) 各单位报名单按规程总则执行。

(二) 各单位于924日到赛区报到。

(三) 裁判员于924日报到。

十、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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