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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场自行车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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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 2004年9月17日至24日在红河州个旧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按规程总则执行。 三、竞赛项目: (一)赛车: 1、男子:400米原地出发。
1000米、2000米、3000米、4000米、5000米计时赛。
3000米个人追逐赛。
4000米团体追逐赛 2、女子: 400米原地出发。
1000米、2000米、3000米、4000米、5000米计时赛。 (二)山地车: 1、男子:A、个人计时赛。
B、个人、团体越野赛。 2、女子:A、个人计时赛。 B、
个人、团体越野赛。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二人,机械员男、女队各报一 人。男、女运动员各八人。男、女运动员不得互相调剂。 (二)年龄规定: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以
后出生者。赛前需进行骨龄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
比赛(2004年男、女骨龄为17)。 (三)每单位参加比赛人数规定: 1、男、女400米原地出发、1000米、2000米计时赛各二人。 2、男、女个人追逐赛各三人。 3、男、女团体追逐赛各一队。 4、男、女山地车个人计时赛各二人。每名运动员在规定的比赛赛道上采用间隔出发的
方式骑一圈,以到达终点的成绩优劣排列个人名次。 5、男、女山地车个人、团体越野赛各三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规定的比赛赛道上采 用集体出发方式骑完规定的圈数(圈数另定),分别计取个人和团体的成绩和名 次。团体名次以各队前二名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成绩累计排定(不足二名不计团体)。 6、其它项目:男、女各三人。 7、每名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男、女均不得超过四项(团体追逐赛除外)。 五、
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六、
裁判员:总裁判长及部分裁判骨干由省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七、
竞赛车辆及服装: (一)赛车:凡使用的赛车传动系数不得大于6.94米。没有车闸,不得参加比赛。 (二)山地车传动系数不限。 (三)各队车辆、安全帽一律自备。 (四)服装:参加比赛的各运动队要求尽量穿统一的骑行服。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个人: 1、每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奖。并按9、7、6、5、4、3、2、1 计分。 2、凡破省纪录者加计10分,破省少年纪录者加计划5分。 (二)团体: 1、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 2、计分办法: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总合计算,得分多者,名次
列前。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得分相等,以破纪录、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男、女各评一队;运动员每单位男、
女各评一人;裁判员评七人;工作人员由赛区酌定。被评为体
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和个人均给予奖励,奖品由赛区制作颁发。 九、
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于6月10按时将参赛人员名单、本人近期照片 二张派专人到红河州个旧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统一办理报名手 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至后,不再更改。 (二)各单位于 9 月 17 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各队必须交验运动员人身保险,无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裁判员于 9 月 16 日到赛区报到。 十、 其它: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竞赛日程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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