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摔 跤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2年11月18日至25日在红河州蒙自县举行。
二、参加单位和人数
各单位可报一个男队参加比赛。每单位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8人。
三、竞赛项目
1、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
52公斤、62公斤、74公斤、90公斤、90公斤以上级。
2、格(彝族式摔跤)
52公斤、62公斤、74公斤、90公斤、90公斤以上级。
3、北嘎(藏族式摔跤)
52公斤、62公斤、74公斤、90公斤、90公斤以上级。
四、竞赛办法
1、每个运动员可参加且里西、格、北嘎三个项目中的两项比赛。
2、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8人以下不分组)。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审定的《第六届全国民族式摔跤规则》。
五、奖 励
1、各项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七、仲裁
按原国家体委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