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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0人,饲养员2人。
1、速度赛马:1000米、2000米、3000米、5000米。
2、比赛采用决赛办法确定名次,跑马射击、跑马射箭、跑马拣哈达采用计时、计分办法决定名次。
4、比赛马匹、装备主要由参赛单位自备,也可与承办单位联系解决,费用自理。
5、比赛马匹、装备、弓、箭须经大会检验合格并批准使用。
7、不足3人(队)参赛的项目,自行取消比赛,可作为表演展示。
8、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审定的《马上项目竞赛规则》。
9、速度赛马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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