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反兴奋剂条例》意义重大

 

       新华社2004年2月3日播发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后,国家体育总局立即做出积极反应。2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富荣、科教司司长史康成分别就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对中国体育反兴奋剂工作的意义进行了解释。

      李富荣指出,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是我们体育界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出台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反兴奋剂工作的严肃态度和坚定立场。它必将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国际体育界将产生良好的影响。国家体育总局把贯彻条例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坚决贯彻执行,继续加大反兴奋剂力度,使反兴奋剂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李富荣回顾说,反兴奋剂工作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形象和人民的身心健康,所以我国从1 989年起就开始了反兴奋剂的工作,并制定了三严方针和四不用的原则,随后又出台了三十几个相关的法规,对反兴奋剂工作进行了持久、加倍的投入,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绩。在兴奋剂检测方面,1990年我国进行了165例检测,而在去年,检测数就近5000例。1990年检测的阳性率是1.6%,而去年则是0.33%,这在国际体育界是较低的。

       李富荣指出,反兴奋剂是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家、地区奥委会共同面临的问题。《反兴奋剂条例》的颁布与国际奥委会反兴奋剂工作是同步的,条例与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关规定是相符合的。《条例》主要是针对兴奋剂的生产和销售,其目的就是斩断兴奋剂的源头。 

       基于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因此对于以政府行为出台《反兴奋剂条例》,李富荣强调说这是中国对世界的一种承诺,我们制订这个条例也表明了我们政府和体育界的决心,因为我们要承办2008年的奥运会,我们在申办的时候向国际奥委会和全世界有这个承诺,我们要履行这个承诺,把2008年奥运会办成最好的一届奥运会。

      《反兴奋剂条例》还对运动员辅助人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史康成认为,除了控制药源外,对运动员辅助人员的规定,也表明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的相关单位、人员也明确了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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