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职能配置、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 体育局领导
局 长:查大林(党组书记)
副局长:李锡康、鲁继明、赵建军、沈俊镔
巡视员:蒋绍敏
二、 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和推动全省体育系统体制改革,制定全省体育发展计划,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
4、 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省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国性综合运动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 管理全省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6、 指导我省体育总会、体育科学学会的工作;负责全省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的推广。
7、 研究拟定全省体育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8、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机构设置
云南省体育局设置5个职能处(室):
1、 办公室
主任:施红英 副主任:梁梅
电话:3155314 传真:3135246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 邮编:650041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体育法》,制定我省体育法规和制度;起草体育局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文秘处理、会议组织、机要文书档案管理和体育外事工作;负责提案处理和信息运转工作;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竞技体育处
处 长:何光煜 电话:3168208 3166009
副处长:廖 炜
负责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训练计划的实施和监督;负责竞技体育项目教练员的岗位培训;负责指导全省体育科研、体育学校教育、省体育科学学会的工作;负责体育科研、体育教学的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全国性综合运动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3、 群众体育处
处长:范云 副处长 李跃戎 电话:3170821,3163670
制定全省社会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全省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民族体育、伤残人体育、老年人体育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行业体育协会及其他群众体育项目协会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队参加省外、国外及全国性的群众体育比赛。
4、 人事宣传处
处 长:吴改香 电话:3156312
副处长:吴亚敏 电话:3162948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和人才培养、培训;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等的评审工作;研究制定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政策;负责安置退役运动员以及运动员伤残评定的审核报批;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领导人员的推荐;负责局机关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体育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及审批;贯彻落实体育工作的宣传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宣传报道;负责职工教育、干部培训的管理工作。
5、 计划财务处
处 长:陈 麟 电话:3160440
副处长:尹文英 电话:3160440
负责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体育场、馆建设;负责规划省本级的体育基础是设施建设;制定全省体育服装、运动器材的计划和体育资产的管理及专控商品的报批;负责体育产业开发和体育经营的管理工作。
6、 机关党委
办公室副主任:周云 电话:3138955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为做好省体育局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协助公安部门安排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机关党委对外使用省体育局保卫处的名义和印章。
四、 人员编制
云南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